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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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鹏桑普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拥有的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处置,涉及资产主要分布在深圳市,现予以公告。
特别提示:挂牌价格:3,265万元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日21:30前向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以全额到达联交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公告期延长7个工作日,公告延长期满后如仍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联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一、 债权资产情况
债务人名称 |
截止2023年11月20日 (单位:万元) |
本息合计金额 |
抵押/质押情况 |
保证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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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
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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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2,646.13 |
1,261.75 |
3,907.88 |
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光明高新区东片区双明大道南侧宗地号为A517-0053的工业用地(面积7097.99㎡)提供抵押担保。 |
丘仁政、陈汉文 |
注:上述本金、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0日,单位为万元。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本金、利息、罚息、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表格中数据仅供参考。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二、 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为:叶先生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7楼、46楼
五、 联交所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周先生 刘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联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9440 3501 0001 2703 70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3年12月19日